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0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学会《关于2026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中会奖〔202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及有关规定

1.提名本奖项须为中医药领域的项目(如: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中医护理学科的项目),不受理西医项目。

2.凡提名的项目均为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权限的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或评价,且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的项目。

3.本奖项受理计划外中医药领域的项目提名。

4.列入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等)。

6.应提交体现项目主要创新点的代表性核心期刊论文或在业界公认的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相关论文或相关的专著(中英文对照);论著的通讯作者及第一作者不是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的,要提供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的知情同意证明(放弃使用权);专利、知识产权的发明人、权利人未列入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的,要提供知情同意证明(放弃使用权)。

7.合作报奖项目所使用的成果应体现共同合作产出;严禁拼凑,应为阶段性成果的联合,论著和专利等知识产权原则上均应有河北省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

8.同一项目不得多渠道提名;不得同时提名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提名的项目不得重复提名。

9.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参加申报。

10.涉密项目不得作为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二、项目完成人要求

1.同一课题的完成人顺序在结题鉴定/验收/评价与提名书中须一致。

2.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其中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且有成果参加提名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三、项目完成单位要求

1.项目完成单位排序与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排序一致。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河北省所属的单位。

3.各级政府部门及参公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完成单位。

四、提名材料要求

 

1.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书面材料。先提交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材料”,保证电子版内容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具体内容有:

1)《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必备附件和其他附件),左侧竖向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需要公章的地方均为彩色复印件,评审结束后学会留复印件存档,不予退还);

2)《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简介表》一式15份;

3)完成单位《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2份;

4)提名单位《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2份;

5)《提名项目汇总表》2份。

2.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必备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2)应用证明(模板见附表1);

3)验收报告(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4)计划外项目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5)提交第三方评价材料:查新报告(2024年7月1日以后)、科技成果鉴定书、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6)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的审批文件(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7)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表2、附表3,完成人仅1人的不需要提交);

8)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9)论著限6篇/部(超过6篇/部的将作为其他附件处理),论文清样、出版社的录用证明等均不作为发表的依据;

10)典型病历5份(提名一等奖的项目,涉及临床医疗技术的需提交并加盖公章,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

3.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其他附件包括: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完成人学术贡献、成果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4.提名书的填写及有关附件材料要完整、真实、可靠,主要完成人须对提交的论文、专著、病历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取消其提名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五、提名等级要求

1.提名一等奖的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2年以上(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项目),需阶段性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数量不少于5篇/部,所有项目完成人均须署名,同时准备PPT(多媒体)答辩材料,答辩当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提名一等奖。

 

2.提名二等奖的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1年以上(2025年7月1日前完成项目),发表与本课题相关、阶段性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4篇/部及以上,项目所有完成人须均有署名。

3.提名三等奖的项目:要求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的核心论文或专著3篇/部及以上,项目所有完成人须有署名。

4.提名项目的论文、著作,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发表,提供具有文献检索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检索报告(须加盖检索机构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权威性。

六、提名公示要求

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分别进行公示。项目完成人向提名单位、专家提名前须已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由工作单位填写《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并加盖公章,并与公示文件一并提交;

提名单位公示。项目在提名单位所在本地区或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填写《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并加盖公章,并与公示文件一并提交;

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七、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报送。发送电子版《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主件部分、提名项目简介表、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扫描件、答辩所用PPT和答辩人身份证的扫描件至科技处邮箱cdyxykjc@126.com)。

2.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提名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要在页面右下角手工连续编写页码,一律用绳线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2套);项目简介表15份。

3.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71717:0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

联系人:王文斌

联系电话:18526449629

 附件1 2026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和填写说明.doc

附件2 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简介表.doc

附件3 工作单位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doc

附件4 提名单位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1).docx

附件5 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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