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科技厅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应标注“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资助”(英文标注:“S&T Program of Hebei”)字样及项目立项编号。 2、河北省自然科协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应当标注“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Hebei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字样及项目编号。 3、河北省教育厅人文重大攻关项目成果在显著位置标注有“河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字样及项目立项编号。 4、河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验收资料等,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立项编号”,英文标注应该包含:“Funded by Science Research Project of Hebei Education Department”。 5、承德市科技局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应标注“承德市科技计划项目”(英文标注:“S&T Program of Cheng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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