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创新成果的转移和转化,提高全民科技创新意识,鼓励和表彰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根据《河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经河北省科技厅批准并备案,由河北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 2022 年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 由河北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设立,经河北省科技厅冀科成函(2020)24 号批准备案,奖励编号016。是奖励为促进我省产学研合作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突出创新成果所颁发的荣誉奖。 “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共三类奖项。 二、奖项推荐方式 1、“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 申报采取推荐制,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学会、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单位均可推荐。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推荐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 1-2 项。 3、中央驻冀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直接推荐申报。 4、河北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 5、推荐单位应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推荐2个以上奖项,应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注明推荐奖项名称、推荐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奖项申报要求 1、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 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2、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积 极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方面表现突出,为创新效率和水平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3、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由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 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和应用制度;均可申报。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申报程序 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按要求填写、盖章,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盖章签字后,于 2022年 9月 1日以前将纸质材料2 份、正式推荐函 1份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申报表格、附件、推荐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奖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奖程序及奖励办法 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河北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进行公示;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对公示结果进行复审,并确定获奖单位及个人。表彰大会将在河北省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进行。同时在网站和有关主流媒体上发布。 新建文件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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