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访问次数: 字号:[ ]


部门、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发挥科研经费引导撬动作用,加大高校基础研究培育力度,提升高校基础研究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尚未立项但进入会议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立项的项目负责人。

(二)近三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三)近三年在 naturecellscience 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满足申报条件情况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此专项无申报限额,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四)经费资助周期及额度。资助周期不超过 3 年,科学技术类每项资助不超过 1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不超过3 万元。

(五)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申报书提交截止为:20221021日下午1700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我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项目申请书导出

申报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PDF 版),并将PDF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cdyxyxmps@126.com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 1 份带有责任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河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晖 王学海 2291140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zip

附件3:公示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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